城镇化又称城市化,是指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镇型转化的历史过程,是伴随工业化和现代化必然出现的社会发展趋势。发展小城镇,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城市化道路的重要特征。
在我国,小城镇包括建制镇和集镇。到1998年初,全国共有49000多个小城镇,其中,建制镇18316个、集镇31000多个。我们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政策,要努力把小城镇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搞好小城镇建设要以城乡规划为“龙头”。首先要开展市域和县域的城镇体系规划。从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出发,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规划,科学、合理地分布城乡居民点。从总体上安排好小城镇的发展,使之在空间地域上形成有机的群体,引导小城镇合理发展。
其次,要科学制定小城镇规划。规划工作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的关系。经济是基础,小城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和载体。小城镇建设得好,又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小城镇的规模和水平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小城镇规划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核心是对小城镇规划在内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以及各种建设活动实行调控和管理,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保护环境,使小城镇实现可持续发展。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到小城镇发展,统一纳入小城镇规划,有条件的可以建设工业小区,这既是乡镇企业上档次形成规模效应的需要,又有利于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
现在有些地方在小城镇之间沿着公路建企业,还美其名曰:“工业走廊”,既不利于工业组成合理布局,又严重影响交通,实为一种教训。小城镇规划要合理安排包括市场在内的第三产业建设。对居住建筑和学校、托幼园、医院卫生院、文化馆以及影剧院等的建设,要精心布局,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规划要统筹安排好供水、供电、通信、排水、道路、桥梁、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小城镇得以发展所必须的物质基础。
小城镇的规划特别要注意珍惜用地、合理利用、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必要的建设用地应当保证,但一定要紧凑布局,在用地上克服盲目性。要十分注重环境保护,尤其对乡镇企业的污染要加强治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规划制定后,重要的任务在于实施。要依法强化规划管理,严肃查处一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很不相同,各地在小城镇建设的规模、标准和发展速度上,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切忌“一刀切”。规划要有长远打算,要处理好远期和近期、需要和可能的关系,统一规划,逐步实施,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国家和省市政府要加强分类指导。在市域或县域范围内,小城镇的发展也不宜全面铺开,先应当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要立足当地条件和现实,在规划和建设中,循序渐进,有关要求和标准切不可盲目搬用大中城市的一套。
小城镇规划建设中,要注意保持和发扬地方特色、民族风格,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更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小城镇建设量大面广,一定要注意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
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逐步加以解决。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有关经济政策上要对小城镇建设加以支持。
现在,广大小城镇缺乏规划建设技术人员,这方面工作亟待加强。国家和地方要制定相关政策,以利调动城市规划设计技术人员参加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